信用評級(SSR~D)=綜合分,由「風險乾淨度」與「規模實力」各半組成。和上方「企業段位」互補——段位是好記的江湖牌位、信用評級是國際信評風格的字母級,兩者都看「乾淨+規模」,方向會大致一致。
| 風險乾淨度(登記/存活/關聯/稅籍/法律無不良) | 85 |
| 規模實力(資歷·資本·治理·營運) | 86 |
| = 綜合分(各取一半) | 86 → S |
*乾淨的小公司可達 S/A,但 SSR/SR 需「乾淨且具規模」,因此中小企業多落在 A~S,與大型龍頭自然區隔。演算法整理自公開來源,僅供參考。
台灣大昌華嘉股份有限公司位於臺北市內湖區,設立於2001年12月4日,登記機關為臺北市政府,組織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狀態為核准設立。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 300,000,000 元。主要行業為其他藥品及醫療用品零售。民眾與其交易、合作或應徵前,可參考本頁的風險揭露與信用評級綜合判斷。
這家公司在經濟部登記、可合法經營的營業項目共 95 項:
目前無登記欄位的異動紀錄。
| 職稱 | 姓名 | 法人股東 | 持股 |
|---|---|---|---|
| 董事長 | 葛沛齊(Patrik Kristian Grande Esturo) | 瑞士商華嘉集團有限公司 (DKSH Holding Ltd.) | 22,336,500 |
| 監察人 | Rune Foldnes | 瑞士商華嘉集團有限公司 (DKSH Holding Ltd.) | 22,336,500 |
查無同一負責人名下的其他公司。
查無同一登記地址的其他公司。
| 日期 | 類別 | 主管機關 | 違反法規 | 罰鍰 |
|---|---|---|---|---|
| 3933-09-16 | 勞動 | 桃園市 |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50000 元 |
| 3932-10-06 | 勞動 |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100000 元 |
| 3932-03-04 | 勞動 |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180000 元 |
| 3931-09-09 | 勞動 |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20000 元 |
| 3930-04-22 | 勞動 |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
| 3930-04-22 | 勞動 |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6條第2項(實施變形工時未依規定排定例假及休息日) | |
| 3929-07-19 | 勞動 |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 | |
| 3929-07-19 | 勞動 |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
| 3928-06-02 | 勞動 | 台北市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
| 3928-02-15 | 勞動 | 桃園市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
| 2024-04-15 | 環保 | 桃園市 |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3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