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 履行契約(2026-08-03)

其他/待認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8-03 案號:訴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169號

上訴人 即

原 告 陳菊枝馮靖絨馮忠強馮忠凱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被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履行

契約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

臺幣(下同)1,65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為31,207元,茲

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

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楊凱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 日書記官 楊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