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 營業秘密損害賠償等(勞動)(2026-06-09)
一般民事糾紛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2026-06-09
案號:民營訴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民營訴字第20號
原 告 鼎創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州
訴訟代理人 林世民律師
複 代理 人 李昀丞律師
被 告 陳詩怡
訴訟代理人 林易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營業秘密損害賠償等(勞動)事件,指定技術審查
官簡昭萸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六、於查證人實施查證時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智慧財產第一庭法 官 陳端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書記官 吳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