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損害賠償(交通)(2026-07-17)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7-17 案號:雄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雄補字第1889號

原 告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凱聰

被 告 厲果旺

上列原告與被告厲果旺間損害賠償(交通)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

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60,584元,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2,41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

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向本庭繳納,逾期不繳,即駁

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7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茹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7 日書記官 廖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