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給付保險金(2026-08-17)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8-17
案號:雄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雄補字第2126號
原 告 陳郡霆
被 告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舒博
上列原告與被告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保險金事件,
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409,56
9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5,53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
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向本庭繳納,逾
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7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茹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7 日書記官 廖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