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 給付保險金(2026-07-14)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2026-07-14
案號:保險上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保險上字第2號
上 訴 人 安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陶奕馥 (Sabine Teufel)
訴訟代理人 賴俊翰林奕君
被上訴人 劉金靈
訴訟代理人 張清雄律師曾本懿律師郭小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因兩造均陳明已有和解共識
,爰命再開辯論及再行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15年7月23日下
午2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4 日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楊國祥法 官 楊淑儀法 官 陳宛榆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4 日書記官 陳建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