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 給付保險金(2026-07-30)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2026-07-30
案號:保險上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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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保險上字第4號
上 訴 人 柴子竣
訴訟代理人 陳昭琦律師
被上訴人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熊明河
訴訟代理人 林憲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黃悅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黃瀚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