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醫療器材管理法(2025-06-24)
其他/待認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2025-06-24
案號:地訴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3年度地訴字第107號
原 告 智慧健康事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梁欣惠
訴訟代理人 吳政航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代 表 人 黃志中
訴訟代理人 邱郁芸黃昭程黃智郁
上列當事人間醫療器材管理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4年3月4
日準備程序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4 日審判長法 官 吳文婷法 官 顏珮珊法 官 李明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4 日書記官 李虹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