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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 竊盜(2025-12-30)

其他/待認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2025-12-30 案號:審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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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審簡字第201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沐夏

(現另案在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緝字第451

5號),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

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 文

王沐夏竊盜,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件起訴書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

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犯罪事實欄一第2行「12時42分」更正為「12時31分」、證據清單編號5證據名稱欄「16張」更正為「15張」、「2張」更正為「3張」;證據部分補充「被告王沐夏於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外,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前有多次竊盜前科,素行不佳,一再以竊盜手段恣意侵害他人財產權,不勞而獲,危害社會治安,應予非難,兼衡其身心狀況、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竊得財物之價值、其雖始終坦承犯行,惟自陳無力賠償,致迄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之犯後態度、於本院準備程序中陳稱高中畢業之教育程度、現在監執行、入監前從事行政工作、家中無人需其扶養照顧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被告竊得如主文第2項所示之物品,均屬被告本件竊盜犯行之犯罪所得,並未扣案,亦未實際合法發還告訴人,為避免被告無端坐享犯罪所得,且經核本案情節,宣告沒收並無過苛之虞,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本件係於被告表明願受科刑之範圍內所為之科刑判決,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第2項規定,被告不得上訴;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李思慧提起公訴,檢察官黃明絹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十六庭 法 官 劉安榕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張至善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0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4年度偵緝字第4515號

被 告 王沐夏

(現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臺北女子分監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

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王沐夏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4年2月14日12時42分許,在新北市○○區○○路0段0號及11號康是美板慶門市內,徒手竊取店經理楊雅婷所管領、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價值共計新臺幣3,568元),得手後未經結帳即步出大門,騎乘車號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

二、案經統一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王沐夏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坦承有於犯罪事實欄所載時地,徒手竊取附表所示商品之事實。 2 證人即告訴代理人王韻婷於偵查中之指訴 證明全部犯罪事實。 3 證人楊雅婷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 證明全部犯罪事實。 4 證人陳月琴於警詢時之證述 證明被告於上開時地係騎乘上開機車之事實。 5 現場監視器影像及截圖16張、道路監視器影像截圖2張、被告藥袋照片8張 證明犯罪事實(一)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嫌。被告所竊得之物品,均為其犯罪所得,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規定,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7 日

檢 察 官 李思慧

附表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價值(新臺幣) 1 大正感冒膠囊12粒 1盒 120 2 OZIO蜂王乳凝露EX75公克(升級版) 1瓶 2,100 3 MEGAMIE保濕淨白卸妝濕巾50抽 1包 129 4 MEGAMIE緊緻撫紋卸妝濕巾50抽 1包 129 5 ALLIT持采濾鏡調色UV防曬乳(紫陽明妍) 1罐 730 6 凱婷 凝色柔滑眼線膠筆N BR-1 1支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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