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2026-08-03)
其他/待認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6-08-03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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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303號
聲 請 人 蔡英秀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5年度司催字第14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5年7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黃信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楊振宗
股票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30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D0036427-7 1 1000 002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03105-8 1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