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 給付工程款(2026-06-09)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2026-06-09 案號:板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光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15年度板補字第922號

原 告 楊秉承即鑫承科技工程行

訴訟代理人 何星磊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光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

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439,425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5,92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

9條第1項但書規定,命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3日內補繳,逾期不

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法 官 陳彥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1 日書記官 劉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