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6-06-30)

其他/待認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6-30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金強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4750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金強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寬敏

上列聲請人與債務人涂維懌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

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本件得請求給付新臺幣(下同)420,243元,及自民國115年1月20日起算利息之釋明文件,並提出專案獎金、傭金之計算式。

二、請提出本件債務人離職證明。

三、請提出本件得請求行政費1,200元。

四、請提出本件存證信函回執正反面影本。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0 日
司法事務官 黃麗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