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 返還不當得利(2026-07-29)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7-29 案號:屏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屏補字第229號

原 告 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藍年紳

訴訟代理人 謝榮峯

被 告 林臻德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469,770元,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6,31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

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屏東簡易庭 法 官 潘 快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9 日書記官 張孝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