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 返還定金(2026-07-07)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2026-07-07 案號:重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國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15年度重補字第740號

原 告 洪興凱

上列原告與被告國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定金事件,原

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0

,0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

23、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

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7 日法 官 趙義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7 日書 記 官 張裕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