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2026-06-24)

其他/待認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2026-06-24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正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5年度司促字第628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正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龍根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李昆杰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45,220元,及其中新臺幣49,010元,自民國97年8月15日起至民國104年8月31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9.97計算之利息,自民國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暨按月計收新臺幣300元之遲延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4 日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陳思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