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股票)(2025-11-12)

其他/待認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5-11-12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95號

聲 請 人 黃千瑄(即黃得時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11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71號公示催告。

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0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沛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2 日
書記官 張淑敏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