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 竊盜(2026-06-18)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2026-06-18 案號:中簡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5年度中簡字第136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DUONG TRUNG HOA(中文名:楊中華,越南籍)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5年度

偵字第1502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DUONG TRUNG HOA犯竊盜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時尚潮流美甲片壹個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DUONG TRUNG HOA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恣意竊取他人財物,顯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守法觀念,所為應予非難,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所竊物品中之德美醫研緊緻精華液1個已發還告訴人蘇盈慈,有贓物認領保管單附卷可憑(見偵卷第33頁),然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酌以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徒手行竊之手段、竊取財物價值,兼衡被告無前科之素行(參卷附法院前案紀錄表),及其自述之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狀況(見偵卷第15頁被告警詢筆錄受詢問人欄所載)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部分被告竊得之時尚潮流美甲片1個、德美醫研緊緻精華液1個,為其犯罪所得,其中德美醫研緊緻精華液1個已實際合法發還告訴人,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至於時尚潮流美甲片1個,並未扣案,亦未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吳錦龍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8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育綾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

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李俊毅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8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松股

115年度偵字第15027號被 告 DUONG TRUNG HOA(中文名:楊中華、越南籍)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

刑,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DUONG TRUNG HOA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18時11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前往臺中市○○區○○路000號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新霧峰門市,徒手竊取蘇盈慈管領之貨架上商品時尚潮流美甲片1個(價值新臺幣[下同]420元)、德美醫研緊緻精華液1個(價值)1450元,得手後未取出結帳即離去,騎乘上開機車逃逸。嗣蘇盈慈發現失竊報警處理,為警循線查知上情,並扣得DUONG TRUNG HOA提出之德美醫研緊緻精華液1個(已發還)。

二、案經蘇盈慈訴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DUONG TRUNG HOA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蘇盈慈於警詢中指訴之情節相符,且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霧峰派出所員警職務報告、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庫存檢核明細表、監視器翻拍照片、蒐證照片等附卷可參,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上開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未扣案之被告犯罪所得,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8 日 檢察官 吳錦龍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任悆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