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本票裁定(2026-06-10)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6-10
案號:司票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票字第5071號
聲 請 人 王俊逢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主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相對人主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鈴育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