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5-11-21)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11-21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廣場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31730號

債 權 人 陳霈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廣場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債務人公司名稱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廣場數位服務有限公司或廣場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㈡提出債務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確認請求範圍及利息起算日為何? (本金、利息或一併請求?)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