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2026-06-10)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2026-06-10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家逸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被訴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5年度司促字第15923號

債 權 人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瑞倉

債 務 人 家逸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慧芝

債 務 人 洪岳鵬

陳純純

一、

㈠債務人家逸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洪岳鵬、陳純純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81,200,000元,及如附件附表一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㈡債務人家逸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洪岳鵬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24,800,000元,及如附件附表二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㈢債務人家逸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洪岳鵬、陳純純應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註:

一、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