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2026-07-07)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2026-07-07 案號:中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15年度中補字第2738號

原 告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藤田桂子

訴訟代理人 王鉦盛張瑋澄

上列原告與被告蘇進坤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原告

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下同)

28414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

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

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7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法 官 陳忠榮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7 日書記官 洪菘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