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聲請停止執行(2026-06-15)
其他/待認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2026-06-15
案號: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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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
115年度停字第57號
聲 請 人 綠威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吳天銘(董事長)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桃園市政府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未據繳
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5 日審判長法 官 侯志融法 官 黃子溎法 官 傅伊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5 日書記官 方信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