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2026-06-26)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6-06-26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985號

聲 請 人 黃鴻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查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5年度司催字第16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5月25日屆滿(因末日115年5月23日為假日順延),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6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石珉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楊婉渝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98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金泛太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3-01-1002815 1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