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本票裁定(2026-05-20)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5-20 案號:司票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亞太信睿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提告方)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票字第9513號

聲 請 人 亞太信睿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家福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劉昌華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應補正之事項:

一、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請補繳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0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