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風險 BizCheck 快速查核,安心避雷 資料源:商業司 · 司法院 · 財政部 · 165 · 採購黑名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股票)(2026-01-29)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6-01-29 案號:除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156號

聲 請 人 陳慧貞(即許亦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637號公示催告,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2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姿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9 日
書記官 宇美璇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15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106399-8 1 249 002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81NX341111 8 1 363 003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84NX433699 6 1 140
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