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損害賠償(2026-06-24)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2026-06-24
案號:上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上字第252號
上 訴 人 創曦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正倫
訴訟代理人 張寧洲律師
複 代理人 黃韻蓁律師
被上訴人 環球數位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潘奕彰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
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5年7月29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第9法
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4 日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邱景芬法 官 陳賢德法 官 葉珊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