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2026-06-26)
其他/待認定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2026-06-26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5年度司促字第1536號
債 權 人 信傳通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丘家秉
債 務 人 NINDI SISTAMAWATI DEWI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23,920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6%計算之利息,暨給付違約金2,392元,並負擔督促程序費用500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如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6 日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安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