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 拍賣抵押物(2026-08-27)
其他/待認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2026-08-27
案號:司拍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拍字第233號
聲 請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非訟代理人 王顥閔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鄭崇文律師(即潘世萍之遺產管理人)間請求
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催告函回執聯。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7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廖峻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