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6-05-25)
其他/待認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5-25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5966號
債 權 人 鄭二鳳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范翔崴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件聲請對象係盛崴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或係范翔崴個人,若有誤,請具狀更正正確之債務人。
二、若請求對象為范翔崴者,請提出兩造間僱傭契約書影本。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峻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