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消費糾紛(2026-06-16)
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6-16
案號:中補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中補字第2094號
原 告 朱易
上列原告與被告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間消費糾紛事件
,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
同)27,999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
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庭
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6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法 官 甘眞綝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6 日書記官 蕭榮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