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支付命令(2026-03-13)
其他/待認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03-13
案號:司促
本判決提及的公司
⚖️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
裁判全文(主文及理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2795號
債 權 人 台灣樂金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淵寬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李韋賢即寵愛一生專業貓舍間請求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本件存證信函已合法通知債務人最新登記址桃園市○○區○○路○段000號(1、2樓)之回執聯。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峻賢